北京鼓励国企建自住房 业内评论称会带来极大的不公

2015-07-07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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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自建房有失公正

陈文庆

近日,北京市国土局通报北京今年上半年土地供应情况,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而且表示下半年一方面将优先确保民生用地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同时进一步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

舆论认为,这种供地结构必然会导致商品住宅供地缩小,造成商品住宅市场的供应不足,从而会推动房价大涨。这似乎是想复制深圳刺激楼市的模式,即以供地稀缺性吸引刚需人群买房,这种预期确实也导致深圳上半年房价飞涨,但北京楼市是否也能够受此刺激,还需观察。

但是,北京鼓励国企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住房的做法则有失公允。在1990年代末住房货币化改革至今,行政事业等部门以及国企通过划拨土地自建住宅的现象一直存在,由于土地成本在商品房价格中占有很高的比重,因此,随着土地价格越来越高,商品房住宅价格也水涨船高,所以,就出现了自建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差价。

这种差价相当于非市场部门的福利,而普通民众则只能从市场上购买高价商品房,显然,这也是一种特权。为什么同样的国有土地,普通民众必须以市场价格购买使用权,而行政事业以及国企等非市场部门就可以划拨呢?这种特权福利是以土地财政与税收流失为代价。

有一种辩解的声音认为,这些国企利用自有土地为员工建设的是保障房,问题是社会上有更多收入更低的人群,他们的保障房谁来供给,为什么能够优先为国企员工提供保障房,而且很多国企的收入并不低。

这会带来极大的不公。在三四线城市,这种自建房现象普遍存在,尽管商品房价格低廉,但相对普通百姓的平均收入,这种福利也是巨大的。不过,自建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主要在一线城市,比如在北京,国有企业或行政部门所拥有的土地大部分在最好的三环内位置,这些区域拥有最好的教育、医疗等资源,因此,寸土寸金,房价超高,构成了低价自建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差价,并享受到最好的公共资源与服务。

原本这种自建房在公共视野之外偷偷建设,但是,随着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加大保障房供给之后,地方政府因为缺乏足够的财政资金投入,就开始公开要求国企利用自有土地自建房,也算作保障房范围之内。而且自建房与保障房有很大差别,即自建房对房屋面积和等级等都不做特别的约束。

在房价过高的现实下,政府鼓励国企等非市场部门自建房是住房商品化的倒退,是重返货币化改革之前的福利分房之路,尽管购买者依然需要付款,但公共土地被特定部门的人福利化,这对占绝大多数的民众而言,是不公的。(编辑 张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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