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贷“首次”与“首套”有望等同界定

2016-02-25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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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一过,天津市银行陆续开始执行房贷新政策,一些银行还将“首次”和“首套”的界定等同,这样一来,如果您还清了首套房贷,在这些银行再贷款也能享受最低首付两成的优惠。

按照房贷新政策,如果您家里是首次贷款买房,最低可以首付两成;如果拥有一套住房而且相应的购房贷款还没还清,您再次申请房贷,最低可以首付三成。现在,本市部分银行在房贷业务办理中,已经开始按照新政策执行。

在最近两次房贷新政策的发布中,监管部门都使用了“首次购房”的说法。不过,对于这个“首次”的界定,在这回新政策执行中,一些银行已经有所放宽。

“监管部门对于什么是"首次"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各家银行在受理房贷业务时,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本市多家银行的房贷部门人士这样表示。去年“十一”假期过后,本市银行执行当时的房贷新政策时,对于“首次”的界定基本都是“无房无贷”,也就是说,当时只有从未买过房的市民申请房贷,才能享受最少首付两成半的优惠政策;如果曾经贷款买过一套房,即使已经还清,再申请房贷也需要最少首付三成。

而这次开始执行房贷新政策以后,一些银行表示,只要市民还清了第一套住房的贷款,再申请贷款还可以最低首付两成。也就是说,在这些银行办理房贷,“首次”和“首套”的界定基本等同了。

不过,买房首付少了,就意味着您要多贷款,多还贷款利息。虽说现在银行执行的是“史上最低”的房贷利率,您也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忙好好算笔账,看看怎样贷款最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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