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改革正式启动 缴费比例最高12%

2016-05-03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浏览次数:2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4月15日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公积金改革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目前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的上限;以两年为限,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这次政策的提出,对高于12%缴存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各地也可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因此,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房地产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要看到国家要求把部分地区和企业过高的缴存比例降下来,这也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

受今年房地产市场回暖影响,多地公积金已经出现额度紧张的现象。如何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作用,并使其可以保值增值,又再次提上日程。

为企业减负

国务院此项决定主要目的是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因此从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减轻企业负担,在近两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在企业承担的各类比较隐性的税费中,住房公积金的缴付比例相对高,是企业不可回避的经营成本。”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张永岳表示。

《通知》指出,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改革迎窗口期

受房地产市场回暖影响,今年楼市比较火热的区域,由于公积金贷款的激增,出现了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紧张的现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室副主任刘卫民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各地公积金中心,让消费者先从商业银行贷款,而后采取贴息贷款方式发放公积金,是一种节省公积金额度的方式,这也说明公积金额度确实吃紧。”“在全国严控公积金缴存12%比例上限,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势必加剧公积金可贷资金减少的情况。”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惠州市为例。当前惠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20%之间。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惠州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也是企业福利待遇的一个表现,如何降低还要细化。据分析,受缴存比例下调以及可能存在的缓缴局面,惠州市公积金年汇缴额约将减少5亿元。

刘卫民表示,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公积金改革迎来了窗口期。如何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和盘活公积金,提高使用效率,是一个综合性的命题。

严跃进也认为,在当前的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就需要提上新的日程。“建议后续在公积金贷款的证券化方面可以做文章,进而能够盘活公积金资源和做大公积金资金池”。

凡注明"来源:涿州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