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或无法继承房产?90%武汉人都不知道

2017-09-26      来源:湖北日报网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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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

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

但之前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

刷爆了网络

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

事情是这样的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 127 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相信很多独生子女,看到这里都是懵逼的,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的唯一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

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

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

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

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

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看完上图是不是一目了然了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

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

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

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因为母亲去世之前

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

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

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

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

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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