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试点大学生缴公积金满月:去外地就业可转移 没就业可提取本息

2017-09-12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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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开展试点允许包括在校大学生、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以个人自愿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已有一个月。

记者6月11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已有280余人在开展试点的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东湖分中心三地开户。

实际上,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公积金缴存人群的,不止武汉一个城市。早在今年3月份,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个省会城市召开联席会议达成一致,允许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

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就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下,有一定收入的在校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是否可以作为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呢?”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处长刘香说。

缴存自愿,满足有需求有能力的大学生

“我每个月各种收入加起来有3000元左右,过几天就准备去开户,开始每月先缴500元左右。”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岩矿系博士生李卓阳告诉记者,他是广西人,今年正在读博士一年级,毕业后计划留在武汉工作。“现在就开始缴纳公积金,等两年后我毕业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减轻经济负担,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博士生李娜(化名)表示,自己在硕士期间就已经跟着导师在做项目,平时也有兼职收入,对允许在校大学生自愿缴纳公积金这一做法表示欢迎:“一项政策肯定不可能百分百适合所有人,这个政策满足了有这方面需求的人,有能力缴纳的人就缴,没有能力的就不缴,这无可厚非。”

“设立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新就业大学生解决住房困难。”刘香介绍,武汉市委、市政府为招才引智,提出“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计划”,力争5年留下100万大学生。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台这一政策,意在鼓励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为他们“住有所居”提供支持。

“在高校开展大走访活动时,在校大学生,特别是硕士生、博士生提出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求,希望就业后能尽快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持解决住房困难。”刘香说。李卓阳正是通过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走访活动,获得了这一信息。

对此,武汉公积金中心结合前期试行开展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业务,出台支持有需求在校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这项政策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试点。

刘香说,政策主要鼓励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在汉高校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如硕士生、博士生和有创业收入的大学生等,是个人自愿缴存,不是强制要求所有大学生缴存,没有增加在校大学生的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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